《通知》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
《通知》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要合理设定贷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针对续贷业务,《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贷款全流程管理,包括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信息,确保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内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做好对客户的实地调查回访,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财务及资金流向状况,提高对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等。
同时,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客户准入和业务授权标准,合理设计和完善合同等配取文件,改进信息技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