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有一个共同借款人,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政策的规定,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组成共同借款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该是借款学生的父母。
如借款学生的父母因残疾而失去劳动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学生的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借款学生是孤儿,共同借款人是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者是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偿还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共同借款人的户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口均在本县(市.区)。
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年龄原则上在25~60岁之间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成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